我们知道在政府保障福利方面,为了保障就业人士的退休生活,内地有五险一金,而香港则是强积金(MPF)。
今天就好好给大家好好讲一讲香港强积金
强积金(MPF)全称是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除了小数个别人士获豁免外,强制18至未满65岁在港就业的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受强积金制度涵盖的雇员和雇主双方须定期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一般情况下,雇员须达到65岁后或个别原因,方可一笔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02 谁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根据香港相关法例, 除了部分豁免人士之外, 凡18至65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 都必须参加。 供到65岁退休后,就可以取回来当做养老金用。 雇主也有义务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否则会面临刑事责任和罚款。 一般雇员:从事任何行业,获连续雇用60日或以上的雇员。 临时雇员:一般是指饮食业及建造业等受雇少于60日的雇员。 自雇人士:生产或买卖货品,或透过提供服务以赚取收入(即是为自己工作的人 )。独资经营者及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均属自雇人士。 豁免人士: 强积金的种类 强积金计划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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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供多少钱?
强积金分为强制性供款和自愿供款。 强制性供款
一般雇员及临时雇员
由雇员及雇主分别向强积金帐户作出雇员有关收入的5%的供款。
这里的收入有最低和最高限制。针对月薪雇员,目前最低是HK$7,100,最高是HK$30,000。
也就是说即使月薪再高,雇员在强制性供款这一快,最多也只需要供HK$1,500。如果月薪低于$7,100,那么雇员不供款,雇主供5%。
除此之外,“一般雇员”享有免供款期,在雇用期首30日及随后的首个不完整粮期无需供款。
例如6月5日入职的雇员,供款期从8月1日开始。
自雇人士
供款额为收入的5%,并且也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
自愿供款
一些雇员和雇主可能觉得以每月入息的5%作为强制性供款上限,对退休计划而言可能太少。因此,他们可能希望自愿供款更多。这样也是可以的。
05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强积金?
强积金的提取分两种,一种是退休提取,一种是提前提取。
退休提取 年满65岁
可提取由强制性供款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累积的强积金。
届时,雇员可以一次性或者分期将账户内所有强积金都取出来,也会有人选择将全部强积金保留在账户内继续投资。 提前提取 65岁前
强积金法例规定,在6种特定情况下,计划成员可在65岁前提早提取强积金:
1、提早退休 年满60岁已经终止所有受雇、自雇工作,并且做出法定声明不再工作。
2、永久性离开香港 做出法定声明表示会离开香港,放弃香港永居身份,并且不会再回香港工作、定居。另外还要提供在其他地区居住的证明。
3、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由医生提供医学证明书,证明已经不适合执行在丧失行为能力前工作的特定工种。
4、身患末期疾病 由医生提供医学证明书,证明已经患有末期疾病,寿命可能不足12个月。
5、小额结余 只在一个强积金计划内结余不超过$5,000,且没有结余在其他强积金计划内。申请必须在最后一次公款后的12个月以上。此外还必须声明无意自雇或受雇。
6、死亡 遗产代理人可以申请领取已故成员的强积金。
直接联系强积金信托公司
可以直接联系你参与强积金计划的信托公司,询问相关手续以及文件。一般情况下,信托公司会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的30日内,支付所有累计的强积金。
信托公司明细:
强积金官网领取
网址:https://hk.ehkbx.netehkbx.commpfa.org.hk/mpf-system/withdrawal-of-mpf/early-withdrawal#
总结来说,强积金是一项退休储蓄计划。香港在职人员按月薪收入定期向强积金基金供款,退休时即可获得一笔储蓄,应付退休生活需要。
05 强积金的投资
香港强积金和内地社保明显的差异之一是,强积金可以灵活投资基金。
目前强积金计划有三大种类:
我们在这里将主要关注最常见的集成信托计划。 雇员根据个人风险偏好选择特定的强积金基金,增长率各不相同。
综上,那么你觉得是香港的强积金还是内地的养老保险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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