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
投保人/被保人是中国籍,受益人是美国籍,购买香港保险
这种保单结构非常普遍。
对于美国宝宝的家庭,父母是中国籍,宝宝是美国籍,父母本人作为投被保险人购买高额人寿保险,宝宝作为受益人。
当被保险人身故,理赔金给到宝宝时,是否会涉及税务问题呢?
1. 遗产税
在当前内地和香港都未征收遗产税的情况下,美籍受益人获得理赔金时,无遗产税。
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核心取决于保单投保人的身份,因为保单属于投保人的资产,与领钱的受益人身份无关。
所以,如果投/被保人是中国税务身份,无论受益人为何种身份,获得理赔金时都无需交税。
即便未来香港和内地都开征了遗产税,按当前大部分国家实行的“不对身故赔偿金征收遗产税”的国际惯例来看,被征税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另外,美籍受益人获得理赔金,在美国政府看来,属于海外赠予(资产输入),不论金额高低,从外国人手中得到赠送的资产,都无需缴纳任何税款
但是,如果在一年内从外国人手中得到价值超过$14,000赠与,需要向国税局申报。
PS:这只是一个通知政府的申报,主要是为了防止洗钱等非法行为,而并非用于征收税金。
2. 个人所得税
目前,内地对从保单中获取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税,没有明确规定。
情况二:
投保人是中国籍,被保险人是美国籍,受益人是中国籍,购买香港保险
跟情况一的家庭基本类似,只不过通常在给孩子购买储蓄类产品时,为了能使保单的存续期间更长,一般情况下都是安排孩子做被保险人。
这样的保单是否会涉及税呢?
与情况一类似,由于保单属于投保人的资产,取钱无资本利得税,被保险人身故无遗产税。
但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被保人总会长大成人,尤其是投保人身故后,已成年的孩子若成为新的投保人,保单就变成了美国税务身份的人持有保单,取钱时大于成本的部分有资本利得税。
若被保人身故,届时的受益人获得理赔金还要缴纳遗产税。
情况三:
投保人/被保人是美国籍,受益人是美国籍
对于家庭成员都是美国身份的家庭,购买美国本土以外的保险,是否需要缴税,要取决于所购买的产品是否通过了美国的免税测试
PS:“美国的免税测试”,即提款或理赔时,提供保单给美国国税局进行测试。
通常来说,缴费期较长的杠杆型产品一般不需要交税,比如寿险。
但,如果是短期缴费产品,尤其是趸交产品或具有较高收益的产品,如分红险、年金险、投连险等,需要缴税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情况四:
投保人/被保人是加拿大籍,受益人是加拿大/中国籍,购买香港保险
加拿大也是全球征税的国家,对于本国税务居民购买的境外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在取钱时需要申报并交税。
与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没有遗产税,资产持有者去世后,资产转移给继承人时,视同出售,增值的部分会征收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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