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 Taxation
全球征税时代
图源| 香港01
内地在2019年开展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俗称《新税法》),向所有需缴税公民于全球范围获取的收入征税。
而在近日据相关消息称,中国将开始要求部分境外公民缴纳所得税。从6月下旬开始,工银亚洲、工银国际、建银亚洲等多家中资企业都有发文,要求持工作签证、经优才计划来港工作的内地籍员工尽快办理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申报。这意味着这些员工需补交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和已在香港纳税所得税额的差额。
CRS来袭、反避税条款(CFC)、新个税实施:高净值人士是否还能高枕无忧?
中国税务居民
图源| 中国新视觉
首先,中国是“全球征税国”,「居民」需就全球收入(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收入)向中国报税,「非居民」仅需就中国境内收入向中国报税。而中国税务居民分为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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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有住所
图源| 新华社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排除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而在境外居住等原因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定义为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居住地,即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属于中国税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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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累计满183天
图源| 搜狐
若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则属于中国无住所居民个人。
若「无住所居民个人」自2019年起连续六个年度,有任何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满183天或单次离境30天,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可免缴个人所得税。(所谓“ 六年安全港规则 ”)
税率
图源| unplash
「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定义则较为宽阔,条文指若因户籍关系、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人士,都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图源| 中国政府网
换言之,只要属于中国税务居民,无论有无住所,都需要就境外所得报税。
图源| 中国政府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制,根据收入情况的不同,税率范围在3%到45%之间。虽然境外所得税收可以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但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缴纳的金额需加倍重视。
资产透明化
图源| 国家税务局
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中国在税务监管措施上日渐严格与完善。国家为追踪各种来历不明以及未曾完税的资金,税务机关将采取相关措施,通过多种途径追踪资金状况,例如:
图源| 知乎@Any姐的跨境金融圈
CRS信息交换
①离岸公司信息被交换,天堂封路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百慕大、塞舌尔纷纷列入中国的CRS信息交换国。高净值人士以中国护照身份设立的离岸公司信息将被交换回中国税务机关;
②中国新个税法案实施,应税公民全球征税新个税新政的推出,凡界定为中国纳税公民的全球收入都将被税。之前开在海外的金融账户和信息,也随着CRS交换国的不断增加而日渐透明。
图源| 厦门国税微宣传
税收协定和税收情报交换协定
中国几乎与所有主要国家及地区都签署了税收协定(其中包含“信息交换”条款)和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如有需要,税局可通过协定要求对方配合税务调查,获取想要的税务信息。
事实上,很多跨境追税的大案要案都是通过专项情报交换协定达成的。
图源| 知乎@Any姐的跨境金融圈
经济实质法案
自2019年起,多个离岸地区出台了经济实质法案,包括BVI、开曼、百慕大、根西岛、泽西岛等等,
若设立在这些地方的离岸公司无法满足经济实质要求,或该地政府没有监控离岸公司是否满足经济实质法,则地区政府将直接将公司信息自动交换回中国。
中国高净值人士增多
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我国的高净值人士所占比例也有所升高。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从2011年至2018年,亚太地区的高净值人士已上升至89万人,增长率高达80%。
我国高净值人士数量的不断上升,税务规划成为他们财富规划目标的重点之一。针对资金的透明化,每位高净值客户都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财富规划,才能更好的守住财富,实现增值保值。但从各方数据显示,许多人对于税收规划的重要性只停留在意识形态上,而并没有立即采取相应的规划行为。
中国税收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个税征管才刚刚开始。离岸收入成为纳税范围之内,创富风险也随之增加。对高净值族群而言,专业的财务顾问及专家团队的正确建议更是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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